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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在“中国消费者协会2008年年主题发布暨2007年开展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表彰会”上的讲话

 08-05-14

 

为贯彻落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将组织安排开展以下六项活动。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2007年 12月28日上午,中消协与全国省级消协联合组织召开 2008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新闻发布会,同时,对全国消协组织2007年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中评选出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拟在明年第一季度组织举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高层论坛,邀请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企业和行业协会的领导及消费者的代表,就“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进行研讨,深化对“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认识,探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体系,推动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明年3·15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活动。拟组织召开“消费与责任”座谈会、印发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各种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十大难点点评活动,评选并公布2007年消费维权十大事件、消费维权十大建议、消费领域十大不良行为等。
  二是着力推进企业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建设。以中消协《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为依据,组织编写培训教材,有组织有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同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关于企业开展消费维权诚信承诺活动办法,组织企业广泛开展消费维权诚信承诺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消费争议协商和解机制,积极妥善解决各种消费争议,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联系,探索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业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商品房、汽车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商品的社会监督;以银行、保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服务为重点,继续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以食品、药品、家电、农资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工作。依据《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消协组织专家学者制定了《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将择期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明确消费者依法投诉和自我保护的责任。要依据《消费者社会责任导则》,组织编写相关教育资料,开展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要继续与央视合作,在央视一套办好“消费者学校”栏目,同时,拟在暑假期间组织全国中学生消费知识电视大赛。
  四是积极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市场的监管。中消协拟在上半年召开部分省市建立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要按照法定的职责,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市场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就有关商品和服务中的问题继续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解决。
  五是充分利用和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中消协拟成立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媒体的合作,研究制定消费维权新闻宣传规划,并组织好实施。要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全国城乡消费维权新闻调查活动,弘扬消费维权的新人新事,揭露和批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活动”,调动新闻媒体消费维权宣传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中消协拟建立消费维权信息每月定期发布制度,强化并做好日常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
  六是继续开展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评选和表彰活动。为推动“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取得更好的成效,拟在 2008年底在各省级消协推荐的基础上,对全国各地消协组织开展年主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进行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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