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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在“中国消费者协会2008年年主题发布暨2007年开展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表彰会”上的讲话 08-05-14
尊敬的王东峰副局长、杨树德名誉会长、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200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全国消费者组织在全国开展了“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努力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各种形式的年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消费和谐”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中消协先后组织开展了“消费和谐”年主题发布会,围绕年主题组织开展了各种类型的研讨会,设计印刷了“消费和谐”年主题招贴画,联合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就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
25个场次的系列网上访谈,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树立“消费和谐”的理念,营造“消费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是推出《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加大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中消协联合各地消协组织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价活动,
12个城市商品房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医疗、商业、旅游、民航消费体察活动,组织开展了对银行、电力、保险、通讯、快递、有线电视、供暖、公交等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以及母乳代用品市场消费者认知度调查等。根据调查、体察、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向有关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与此同时,中消协还针对商场返券促销,电信资费过高,餐馆转嫁责任收取消费者餐具消毒费等问题,发布消费维权观点,加强了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了“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
三是针对消费维权有关问题,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今年以来,中消协就发改委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需要研究解决的有关政策措施问题”,对
28个行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13个类别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起草了17份修改建议函。针对手机领域存在的问题,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了建议函。另外,还就行业串通提价、禁止自带酒水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立法建议。
四是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
2007年1—10月份,仅全国
21个省市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54万多件,其中受理群体投诉1709件。另外,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还积极推动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五是针对消费者需求,加强了消费者教育和指导工作。中消协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电视台就消费者关心的食品问题,在央视一套开办了五一、十一黄金周《消费者学校》节目,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2007年,中消协还联合部分省市消协组织开展了商品比较试验,先后发布了消费警示(提示)19条,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六是组织推进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中消协联合山东、江苏、四川、甘肃等九省市消协组织开展了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调查,发布了调查报告,并就有关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为推动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特别是农村“一会两站”建设,中消协在青岛召开了全国消协组织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且提出了农村消费维权五项目标任务和八项措施要求,对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地消费者组织根据中消协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民生、履行各项职能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中消协根据各省推荐,经研究决定:北京市消协等
134个消协组织被评为2007年“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先进单位,在此我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次评为先进单位的消协组织表示热烈的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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