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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益 构建消费和谐宁城

 08-05-13

 

  对消费者投诉涉及数额较大的案件,他们总是认真调查,尽最大努力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2007年7月9日,消费者王某向消协投诉称,他的汽车在两家修理部修完后,仅跑了几十公里便发生了爆缸事故,当他要求修理部赔偿时,两家修理部却互相推诿,难以达成协议,消协经过仔细调查发现,王某的车是由两家修理部分段修理的,其中一家负责大修,另一家负责换缸体内的凸轮轴瓦,现在坏的恰是瓦,可两家却是各执一词,各说各的理,一家修理部称是由于王某在修发动机时没清洗干净导致,另一家称是由于张安装不当导致。按法律规定,刚修完的车应有一定的保修期,因双方不能提供无过错证据,应共同承担责任,最后在消协调解下,两家修理部为王某更换了发动机,总价值6300元。王某无以言表感激之情,为消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夯实基础性建设,营造消费和谐大市场
  县消协为了控制庞大的消费市场,逐步规范市场体系,以法经营,以法维权。 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存在问题相对较多,消费维权工作比较薄弱的现象,他们把基础性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地抓基础性建设,最大限度地释放消协的功能。目前已经实现了网上、电话、来人、实地查看四位一体的消费维权新途径,维护了社会稳定,构建了和谐的消费环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三级”网络建设规划的要求,最近三年来县消协把“三站”建设列为工作重点。在农村、学校、商场、行业部门共建立消费者三站 200多处,并逐步得到完善。使消费才足不出村、学校、商场就可以维权,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提高了消费维权的覆盖面,满足人民的要求。基层指导站、服务站接待受理消费维权案件达235多起。
  完善消协组织基层网络建设工作 ,深入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 是宁城县消协又一举措,他们在原有“一会三站”基础上,依托消费者指导站,在全县开展了建立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工作,建立了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聘请各村的支部书记为消费监督员,利用他们在本村的影响力,结合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际,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截止目前,共聘请监督员173人。
  食品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为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的食品, 4月下旬,县工商局、县消协严查食品安全,检查了天义镇区内华鑫、鑫凯市场内的熟食摊点、校园周边的商店以及镇内超市,主要检查的是无生产日期、超保质期以及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等小食品,共检查肉类熟食制品经营户121户,收缴食品10大类50多个品种,价值2万余元。从5月22日开始,县消协又在天义镇区内开展了十类百种食品满意度调查活动,主要针对在日常消费中占主导地位的女性朋友展开了调查,调查的的食品涉及到面粉类、米类、油类、乳制品类、蜂蜜类、调味品、方便食品、饮料类、熟食类、冷冻食品类。净化了食品市场,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创造了条件。
  宁城消协以“为农民保驾护航”为已任,实行农资“四项制度”,护农保丰收。3月底,消协配合县工商局开展了对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种子、化肥、农膜、农药实行“四项制度”,即:备案制、封样制、预先赔付保证金制、回访制。3月29日至 31日,共检查经营户228户,并对部分产品进行封样,通过开展此项工作,树立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防范意识,提高了农民的维权意识,普遍受到经营者和农民消费者的欢迎。同时,他们还对银行、有线电视供电等6大选定行业在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收费、存在问题等方面展开了调查,对被调查的六个行业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服务质量差,收费过高、不透明、不准,提供的商品缺斤少两等问题,找出了存在问题的根源所在,并认真加以整改,促使其存在的问题得以解决。达到了治“标”治“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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