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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3·15”当天受理消费投诉案件处理情况通报

 08-05-13

 

 

  1、住宅渗水不给解决投诉案。家住昌安润和天地小区俞某和城南润和庄园徐某等,投诉称其房屋装修住人已一年多,每逢刮风下雨经常渗水,影响正常居住,房产公司曾派人维修过,终因治标不治本,渗漏状况没有彻底改变,再找房产公司反映,不是推诿就是拿不出好的维修方案,无奈之下遂于 3·15当天向市消保委投诉要求解决。工作人员受理后,多次与房产公司联系,并强调《消法》有关商品房渗漏保修规定及经营者应承担的义务,最后房产公司与消费者进行了沟通,先后分别对几家住户实施维修和确定维修方案,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

  2、延期交房难办“三证”投诉案。消费者马某和孙某等多人,分别投诉两家房产公司在昌安和袍江的两处商品房不能按期交房和难办“三证”,且对责任不愿承担,寻找理由,长时间不给消费者一个明确交待,马某和孙某等多人找房产公司多次论理被碰软钉子,气愤之下遂向市消保委投诉。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消费者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原则支持消费者的投诉要求,利用有关法律规定向房产公司施加压力,并及时联系双方进行协调,房产公司作了一定让步,答应了一些条件使消费者同意接受。

 

  3、住房车库难以停车投诉案。消费者范某投诉润和房产公司,称其购买的住房底层车库高不足 2米,自己的私家车难以停放,房产公司以已订合同已付车库款为由,置之不理或以不现实解决方案搪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及时与房产公司取得了联系,核对了情况,结合向有关部门专家咨询结果,针对实际表明了消保委对投诉事件的态度供矛盾双方参考,经过几次协调,促使消费者与房产公司心平气和对话,目前已初步达成协议,确定了有关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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