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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小学生消费状况调查报告 08-05-13
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近年来消费观念的不断变化,学生消费已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的焦点。作为一个较为庞大的消费群体,也作为社会未来发展的生力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极为重要。为了能更为充分、更为客观地了解我市目前中小学生的消费状况,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随机抽取了全市
6个区的8所小学以及9所中学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围绕中小学生消费者的消费支配能力、消费心理、消费行为、消费维权能力以及获得消费知识的渴望程度等,共有612名五年级小学生和617名中学生参与了此次调查活动。
一、我市中小学生消费可支配情况调查 (一)小学生零用钱的拥有及可支配情况
1.近六成小学生父母平时有给零用钱 调查显示,有 59.7%的小学生父母平时有给零用钱。其中,思明区有70.4%被调查对象父母平时有给零用钱,比例最高;海沧区为67%,同安区63%,翔安区为60.5%,湖里区为55.4%;集美区最低,为40.9%。 2. 近八成小学生一般在“生活、学习需要”的情况下才会要求父母给买东西 调查显示,有 76.8%的小学生在“生活、学习需要”的情况下才会要求父母给买东西。出于“自己喜欢”要求父母给买的占16.7%,因为“别人有,自己也想有”而要求父母给买的占3.7%,在“同学推荐”的情况下要求父母给买的占2.8%。 3.近七成的小学生买东西时一般是“找父母拿钱,自己去买” 调查显示,有
67.4%的小学生平时买东西时,一般是“找父母拿钱,自己去买”,有18.6%的小学生是“长辈带着去买”,有11.3%的小学生是父母帮买,有2.7%的小学生是“让同学代买”。
可见,不论是父母平时给的零用钱,还是由于各种需要找父母拿钱去买,我市小学生在消费中对于零用钱的支配都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另人担忧的是,虽然有近八成的小学生具有着良好的消费动机,但跟风消费、攀比消费的小学生比例却超过了被调查者的 20%。 (二)中学生零用钱的拥有及可支配情况
1.近四成中学生每月零用钱在50元以上 通过对零用钱进行分档调查,有
61.7%的中学生每月零用钱(不含伙食费)在“50元以下”;其次是“50元-150元”,占26.7%;再次是“150元-250元”,占6.8%;最后是“250元以上”,占4.8%。
2.中学生对零用钱的使用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在问及“父母平时在什么情况下给零用钱时”,有
55.2%的被调查者表示,“要在问明情况后才给零用钱”; 36.7% 的被调查者表示“每月固定时间会拿到固定数额的零用钱”;29.4% 的人表示父母平时给零用钱是“随要随给”;22.3%的人表示“取得好成绩或受到学校奖励时给”时家长会给零用钱;14.1%的人是家长“想到时给”;7.7%的则是“做家务后就给”。
可见,了解零用钱去向后才给孩子零用钱的父母比例仅刚过一半,部分家长把零用钱作为对孩子的一种奖励和激励,甚至有近三成的父母会“随要随给”,近一成半的家长“想到时给”。这不禁使我们担心,处在高速成长期的中学生们能否使用好父母给的零用钱,孩子们零用钱的使用应该由谁来指导。
二、我市中小学生的消费行为情况调查 (一)中、小学生消费较为集中的场所略有差异
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发现,学校附近的小商店不再是小学生消费最为集中的场所。调查显示, 37.6%的小学生表示自己最经常到学习用品专营店买东西,占被调查者比例的首位;其次是大型商场和超市,占31.5%;再次是离家近的小商店,占20.8%;最后才是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占10.1%。而中学生则更多地选择了大型商场和超市,占被调查者的32.1%;而后是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占27.6%;学习用品专营店,占21.3%;离家近的小商店,占19%。 来源: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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